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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案]中国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是最高法院决定的

2011-07-23 21:48 浏览: 1,066 views 字号:

 


     中国法院网讯   3月14日,针对社会关注的中国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赖昌星案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讨论决定的。    他说,加拿大是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因此,当从这些国家遣返嫌犯,可能导致最终对被遣返人判处死刑时,这些国家就会要求对方国作出不判处死刑的承诺。如果对方国不承诺,遣返要求就会被拒绝。我国所作出的对赖昌星不判处死刑的承诺,是经过经过最高法院审判委员讨论决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13日做客新华网时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是权衡利弊后作出的正确选择。是追究赖昌星刑事责任的合理代价,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关于案件未经审判即作出量刑承诺是否有超越司法程序之嫌的说法,倪寿明解释说,首先,遣返活动当然发生在审判之前,因此,不能以案件未经审判来质疑遣返中量刑承诺的合法性;其次,包括量刑承诺在内的遣返活动,法律上也规定了必要的程序,包括量刑承诺可以由外交部代表国家对外表达,但要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等。应该说我国遣返赖昌星的一切活动都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因此,对遣返赖昌星作出量刑承诺并不存在超越法律程序的问题。

作者: 薛勇秀    时间: 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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