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打刑事官司找邢环中律师 【咨询(微信):13918930001】

忘记密码
 

大学生同他人架设私服非法经营,构成犯罪被处罚

2011-08-13 13:18 浏览: 649 views 字号:

2006年,还在湖北老家念高职的刘炜(化名),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一个昵称“如风”的网友,交谈中得知,“如风”是广西一家网吧的网管,电脑技术非常好,这令刘炜十分羡慕和崇拜,随即将他加为自己的QQ好友,经常向他请教一些电脑技术问题。
  2007年秋,刘炜考入海南省某学院,成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依旧热衷网游的他,一次在‘魔兽世界’游戏的帖吧里,看到一个找人合作做网络游戏私服的帖子。经过交谈,刘炜得知这位网友昵称“黑夜”,在北京一家网络公司工作。“黑夜”问刘炜是否认识会架设服务器的人,刘炜推荐了‘如风’。”一番网上热聊,三个天南地北的年轻人很快作出决定,一起做网络游戏《劲舞团》的私服,所得利益平均分配。按照分工,刘炜注册了一个网络域名,用于设置私服游戏的网站主页,又租赁了一台服务器,用来设置私服游戏的论坛,为玩家提供客服。“如风”负责从境外一个网络论坛上下载《劲舞团》游戏服务器端程序架设到“黑夜”工作的北京一家网络公司的服务器上。“黑夜”则通过15173网站找到一家名为“财旺通”的网上交易平台,注册成为用户,作为收取玩家钱款的支付平台。
  2008年8月,刘炜等三人开设的《劲舞团》私服正式营运,到2009年2月刘炜被抓,在半年多一点的时间里,他们共租用了十多台服务器开设私服,总共收取玩家钱款190余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每人分得约40万元。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炜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刘炜实施部分犯罪行为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能自愿认罪,法院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发表评论

*

* (保密)

Ctrl+Enter 快捷回复

会员登录关闭

记住我 忘记密码

注册会员关闭

小提示: 您的密码会通过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