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王朝抢劫案”当事人王朝在河北省保定市看守所向前来会见他的律师洪道德、孙莹表达了上诉的意愿。在上诉状上签字后,王朝写下了“我无罪,我上诉”6个字的意见书。随后,律师向保定市北市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重审判刑13年
“王朝案”重审于9月9日凌晨当庭宣判。9月15日,王朝的代理律师和母亲接到了王朝案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王朝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北市区法院或者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王朝的律师选择了通过北市区法院提出上诉。
2006年8月11日,河北省保定市发生了一起持枪入室抢劫案,保定警方认定石家庄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并将其逮捕。王朝方面提出,当天案发时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没有作案时间,王朝更指当时负责办案的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栽赃陷害他,并对其严刑逼供。
此后,王朝以抢劫罪被保定市北市区法院判刑13年,保定市中院二审、再审均维持原判。
去年11月,河北高院提审该案后撤销了原来的三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今年9月8日,王朝一案在北市区法院开庭重审,经过连续14个小时的开庭审理,9月9日凌晨,合议庭以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与此前判决一致。
母亲坚信王朝清白
王朝的母亲杨惠贤昨天也随律师到了保定,她说,在王朝案重审判决书中,北市区法院合议庭只对辩方辩护观点予以否认,并未提及辩方证据,也没有表示对这些证据的态度。
此外,杨惠贤还注意到,合议庭的庭审判决词和判决书不一样,“很多辩护观点判决书上有,判决词上却没有,也就是说,合议庭在还没有完全考虑辩护观点的时候就草草宣判了”。
杨惠贤称,她坚信王朝是清白的,并表示,“只要法院不判决他无罪,我会一直替他上诉。”
新闻回顾:
保定一起劫案因存疑点重审 疑犯称遭到李刚逼供
石家庄青年王朝2007年因保定1起抢劫案获刑13年,其母怀疑案件造假,河北省高院也于去年11月要求重审。但主管刑侦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副局长李刚称保证不存在造假,而王朝受访时说被逼供,“第一个动手的就是李刚,他给我的左手上了夹棍。”
经过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身处舆论关注焦点的“王朝抢劫案”于9月9日凌晨一审结束。该案的公诉机关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公诉意见书中称,原审存在证据瑕疵和再审程序违法问题。
河北“王朝抢劫案”,因被告称曾被李刚刑讯逼供,引发公众关注。法院认定王朝犯有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该案审判长吴亦涛称,部分证据虽然存在瑕疵,但根据最高法规定,对于瑕疵证据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
河北保定警方表示,李刚是王朝抢劫案的直接负责人,但没有直接审讯过王朝,不存在刑讯逼供;并指出,王朝为逃避公安机关处理,曾多次自伤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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