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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今日已被执行死刑

2011-09-29 19:05 浏览: 1,717 views 字号:

核心提示:9月29日,李昌奎在云南昭通被执行死刑。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因求婚遭拒后泄愤报复,强奸、杀害同村女青年王家飞,又将王家飞年仅三岁的弟弟王家红杀害。此案经一、二审判决后李昌奎被判死缓,随即被害人亲属提出申诉,云南省高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判处其死刑。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 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害王家飞姐弟2人并强奸王家飞的李昌奎在云南省昭通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因求婚遭拒后泄愤报复,强奸、杀害同村女青年王家飞,为灭口,又将王家飞年仅三岁的弟弟王家红杀害。经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后,被害人亲属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再审。2011年8月2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强奸罪所判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核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9日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李昌奎执行了死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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