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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1月

2012-03-08 19:26 浏览: 665 views 字号: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贯穿于检察工作之中,加强法律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 22272人,起诉30188人,同比分别上升0.1%和6.1%,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175人,同比下降3.5%。依法办理了“8·26”网络雇凶杀人案、116路公交车女司机被殴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批捕2033人,不起诉 337人,同比分别上升 16.6%和10.9%。 

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金融、航运中心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了打击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共审查起诉金融犯罪1090件1210人,知识产权犯罪273件535人,航运领域犯罪103件134人。在区县检察院实行专人办理金融、航运、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在市检察院和市检察分院成立金融检察处,加大业务指导和大要案办理力度。 

依法打击损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市检察院制定了《办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实施意见》,要求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共审查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80件210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59件109人,办理了生产销售“问题馒头”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并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地沟油”管理提出检察建议。 

发挥观护体系作用,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特殊司法原则,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条件,不批捕159人,不起诉112人,同比分别上升19.5%和21.7%,审前非羁押率达37.4%。充分发挥未成年人观护体系作用,全市58个观护基地对41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高度重视涉罪来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230名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涉罪来沪未成年人全部纳入观护体系,同比上升161.4%,并为工作、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提供食宿和技能培训。积极探索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已封存记录的91名未成年人,均顺利复学、就业,无一人重新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从2008年以来持续下降,2011年受理审查逮捕1054人,较2008年减少48.9%。 

运用检察建议和重要情况反映,扩大执法办案社会效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运用检察建议、检察情况反映等载体,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单位提出对策建议。对侵占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存在隐患等情况制发《检察情况反映》38期,就信用卡发放无序竞争、侵吞农机具补贴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64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制发211件,向司法机关制发290件。针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检察建议,市建设交通委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加强制度建设。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坚决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04件377人,其中大案285件,处级以上干部34人,依法查办了普陀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受贿案,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戴伟中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把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作为查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案件46人。依法惩处行贿犯罪,立案侦查50人。 

深入查办行业性职务犯罪。针对一些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现象,加大查处力度。共查办国有企业案件156人,商业贿赂案件169人,工程建设领域案件49人,涉农案件35人。针对环卫设备采购、招标环节存在的权钱交易,加大查案力度,共查办贿赂案件25人。 

切实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市检察院制定了 《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与纪委和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重大责任事故同步介入调查机制。编印《惩防渎职侵权犯罪——来自检察官的建言》读本10万余册,发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2件36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24.1%,其中重特大案件20人,同比上升33.3%。依法查办了崇明县长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原主任龚凤甫等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巨额补助资金被骗等案件。 

坚决查办司法腐败案件。深入查办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案件,全年共查办司法领域职务犯罪19人。如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原民警嵇良徇私枉法案,北新泾监狱原民警梅青海、韦杰、梅林等人收受贿赂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等。 

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各级检察院对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情况并提出对策意见。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成功承办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三届研讨会,推动加强反腐倡廉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全年共受理查询10284次。借鉴廉洁办博同步介入预防的经验,派员到国际旅游度假区参与监察工作。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成立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型人才四个专业职务犯罪预防小组,结合案件就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高预防工作针对性和连续性。制作廉政教育公益短片,在全市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并在香港举办的国际廉政短片展评中获得优异奖。 

 

三、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加强监督,共监督立案51件,书面纠正违法侦查事项300件,追加逮捕374人,追加起诉417人。提出刑事抗诉63件,同比上升50%,法院改变原裁判33件。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775件,提出纠正意见249件。集中整治看守所存在的行政拘留人员与刑事拘留人员、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未决犯与已决犯混关混押问题。 

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综合运用抗诉与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提出民事抗诉104件,行政抗诉2件,总数同比上升3%,法院改变原裁判71件。对侵害国有资产、污染环境等行为督促起诉34件,挽回经济损失1730余万元。针对诉讼参与人相互串通、伪造证据进行恶意诉讼等一类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件。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试点,规范执行行为,支持依法执行。对1719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对基层执法活动的监督。为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基层规范公正执法,全市设置了21个社区检察室,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和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注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开展监督,对一些派出所审讯监控录像不到位、立案手续不完备、扣押物品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并协同公安派出所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对247名脱漏管罪犯及时落实管控措施。探索建立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调查制度,对55件重新犯罪案件启动调查,从中发现管理中的漏洞,提出加强监管的建议。 

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中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确保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刑事追究。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2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23件,同比分别上升108%和105%。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基层基础工作是检察工作的根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围绕基层、基础、基本功,抓案件质量、执法规范、科学管理的“三基三抓”活动,确定了统一法律适用、执法规范化、案件管理、检务公开等16项内容,项目化地扎实推进。 

提高法律适用水平。把统一法律适用作为公正执法的重要抓手,梳理出执法办案中10个涉及法律适用、证据运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有案例、有分析的指导意见,经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下发全市,统一办案实践。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完善了典型案例的发现、编纂和发布制度,对有指导价值的案例通过检委会通报和定期出版案例选编的形式,向全市检察机关发布,进一步规范法律适用。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共检查案件1万余件,重点检查与公安、法院处理意见不一致以及当事人申诉和提出刑事赔偿等案件,注重发现在执法理念、法律适用、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修订了《检察实务手册》,系统梳理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完善涵盖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重点环节的规范体系。研究制定《严格执行职务犯罪审讯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若干意见》,努力提高讯问水平及笔录制作质量。 (下转第7版) 

(上接第6版)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在各级检察院建立了案件管理中心,严格案件的受案管理,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和质量监管,以形成动态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正执法和办案质量。积极推进执法档案建设,全面记录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教育培训、廉洁自律、奖励惩戒等信息,目前这项制度已覆盖全体干警。全市检察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15起案件依法作出赔偿。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为强化执法为民宗旨,加强了控申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检察院建立集接待受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情绪疏导、信访答复等功能为一体的接待窗口。为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制定了《上海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执法身份明示、当事人权利告知、加强法律释明和法律文书说理等23项举措。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检察开放日制度和检察网站管理,并通过《检察风云》杂志、电视台检察风云栏目、检察长网络访谈、检察官微博等,加强法制宣传,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严格要求、自身过硬的指导思想,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形成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每年举办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周,建设院史陈列室、荣誉室和廉政教育基地。制定《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守则》,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和亲属谋取私利,与案件当事人保持距离。安排153名青年干警到基层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室和居委会锻炼半年,加深对社情民意的了解,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举办了市检察院和市检察分院正副处长政治培训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牵头开展了办案组织、案件管理、深化检务公开等11个课题调研,努力解决检察工作中的瓶颈难题。结合区县检察院班子换届,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原则,提任和交流检察长8名、副检察长17名。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按照一届任期内巡视一次、述职一次、审计一次的要求,市检察院共对5家单位开展巡视,对3名检察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组织5名区县检察院检察长到市检察院述职。 

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认真落实上海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对全市干警进行了套餐式培训。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全市评出12名检察业务专家。开展了新一轮优秀检察官评选,以更加注重政治素养、更加注重实务能力、更加注重工作实绩为评选导向,选拔出166名办案实绩突出、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认可的业务骨干。成立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深化金融检察理论研究,提高金融案件办理水平。依托高校举办金融、知识产权、外贸、网络等专题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干警418人,组织干警到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机构学习实践。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是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力的保障。市检察院先后就 《上海检察机关2011-2015年发展规划》、法律监督工作、社区检察室建设、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向市人大书面报告20次。市检察院与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共同开展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的调研。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邀请他们视察了法律监督、反贪、反渎工作、社区检察室、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并参与听庭评议、优秀检察官评选、案件检查、信访接待等活动。切实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意见、提案和转信的办理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全年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委员提案和代表转信15件,已经办结12件,并及时反馈了办理结果。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58件,不同意检察机关意见3件,经检察委员会讨论,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1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市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成效还不够明显;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存在薄弱环节,民事执行监督、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制度规范的执行力存在差距;部分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适应检察工作需要;队伍的职业道德、廉政建设仍需加强。去年有 2名干警违纪违法被查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查办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民生民利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充分发挥金融检察机构的作用,维护金融安全;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要找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在完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建设具有大城市特点的社区检察室、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等方面创造更多经验,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二、切实加强法律监督。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开展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深入查找法律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适用法律不统一、执法不严格等一类问题的监督;加大对司法不公、执法违法等渎职行为的查处;坚决查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行为;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积极推进民事执行监督的试点工作。 

三、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将夯实基层基础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制度落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形成动态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研判和落实改进的工作机制,真心实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提高法律适用能力、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采取项目化的办法推进落实,加强基础工作。 

四、努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检察队伍的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提升检察人员职业忠诚度,培育检察人员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一身正气的职业品格;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创建活动,成立上海检察文联,广泛开展健康向上、陶冶情操的文化活动,提升检察人员文化素养;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筹建廉政教育基地,努力提高检察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结合换届抓好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思想和领导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全员培训和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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