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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思维下的抢劫罪十五点疑难问题

2012-05-08 20:15 浏览: 635 views 字号:

1、转化型抢劫

①暴力程度必须有对抗性,暴力要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暴力程度达不到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的不是转化型抢劫,使用暴力的目的是压制被害人的反抗,不含犯罪人自己挣扎或挣脱所采取的轻微暴力。

②转化型抢劫中所说的抗拒抓捕的针对的是任何人的抓捕,不仅仅针对被害人的抓捕。

③先前的盗窃、抢夺、诈骗未达到相应的三种罪定罪数额的,由于不以盗窃、抢夺、诈骗犯罪论,更不可能构成转化型抢劫。但盗窃、抢夺、诈骗的数额接近相应的三种罪定罪数额的90%的且有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入户所为的或在公交所为的、使用凶器或使用凶器威胁等情节的可以构成转化型抢劫。

④转化型抢劫的当场不仅仅指犯罪现场,还包括追捕现场,即追捕中视力听力所及的范围。当时既是一个空间概念也是一个时间概念,如果威胁内容是日后实现而不是当场实现的也不是当场。

⑤转化型抢劫中的犯罪对象不包含特定犯罪的对象,如枪支弹药、国有档案等。

⑥先前的盗窃、抢夺、诈骗三种犯罪行为不要求达到犯罪既遂,但必须构成犯罪才可有可能构成转化型抢劫。

⑦转化型抢劫中的暴力或威胁的目的必须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三种目的之一。暴力或威胁必须当场实施,如犯罪人已经向被害人归还财物又设法从被害人处取得财物的不可能构成转化型抢劫。如犯罪人向被害人归还财物后请被害人吃饭,在饭中下药而又取得被害人的财物的直接定抢劫,不是转化型抢劫。

2、被害人的不知、不敢、不能反抗的结果是犯罪人制造的。如果是被害人自己制造的自己的不知、不敢、不能反抗的结果(如自己喝醉)则属于盗窃。

抢劫罪所要求的暴力威胁的内容不要求客观上可实施,只要被害人认为暴力威胁的内容可实施就足以构成抢劫罪所要求的暴力威胁。

其他方法如麻醉、催眠等,其行为的本质或危害要相当,足以导致被害人的不能、不敢、不知反抗,即丧失了反抗能力、反抗机会、人身自由,如把被害人反锁于屋内。

将被害人强奸后,只有在被害人主观上知道是抢劫的情况下,强奸的暴力等于抢劫的暴力,如被害人刚被强奸又眼见自己的财物被拿走,虽然强奸的暴力已经结束而取走被害人财物的时候是和平的非暴力的,但仍是抢劫,此时要理解为强奸的暴力无形中转化为抢劫的暴力。若将被害人强奸后,在被害人主观上不知的情况下取走被害人的财物的属于盗窃。

3、抢劫罪必须是向被害人本人发出威胁而当场取得财物,若威胁被害人本人之外的第三人不是抢劫。

4、为抢劫而预谋杀人或抢劫中为压制被害人反抗而杀人的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不需要把抢劫罪和杀人罪进行数罪并罚。但是抢劫既遂后为灭口或毁证而杀人的需要把抢劫罪和杀人罪进行数罪并罚。若开始单纯为杀人的目的而杀人,将人杀死后再临时起意取得被害人财物的是盗窃。

抢劫罪中所说的取得财物必须是当场取得,若不是当场取得而是为将来取得财物使用暴力的如争夺遗产杀人、逃债杀害债权人、为骗保杀害被保险人的不是抢劫。

5、抢劫信用卡的犯罪认定数额以实际使用的数额论。

6、涉及机动车的抢劫,如抢劫车辆后做犯罪工具或逃跑工具的要把抢劫罪和相应的犯罪并罚。

7、抢劫特殊违禁品如毒品、文物、淫秽物品后又犯其他相关罪的并罚。违禁品本身的违法性不影响抢劫犯罪的成立,如黑吃黑:非纠纷双方针对赃物赌资的抢劫也构成抢劫罪。

财产犯罪中对财产的保护由所有到占有的转变,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如出租、出借、保管的则权利人(包含所有人)不得非法取得,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出借后抢劫而再索要或赔偿的是抢劫罪,但事后不再索要或赔偿的不是抢劫罪。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的,只有权利人可用非法方式恢复占有,财物被权利人之外的他人抢劫的权利人可以再抢劫回来即不构成抢劫罪。但权利人以外的人不得非法取得财物即不得黑吃黑,黑吃黑的可以防卫,但不得防卫权利人。

8、对债务(含非法债务)的“抢劫”。只有债务纠纷当事人双方因事出有因而采用抢劫方式的不按抢劫罪,可能定故意伤害罪,此时定罪不按目的论按结果论。

9、抢劫近亲属的一般不是犯罪,勾结唆使外人抢劫近亲属的即内外勾结抢劫近亲属的一律定抢劫罪。

10、冒充合法有权主体的“抢劫”。如冒充警察抓赌抓嫖而不使用暴力取得财物的定招摇撞骗罪,不定抢劫罪。若冒充无权主体如联防队员抓赌抓嫖而不使用暴力取得财物的是敲诈勒索罪。此时认定为招摇撞骗罪或敲诈勒索罪的前提是两罪都没有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仅仅以罚款没收的名义取得财物。如果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尽管嫖或赌的被害人有过错,但仍定抢劫罪,例如冒充警察事先明枪把人震慑住再取得财物。

11、绑架过程中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或又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的的不需要数罪并罚,应该从一重罪论处。劫持被害人逼问信用卡或存折密码以及押运被害人去直接取得财物的本质还是抢劫。虽有绑架行为,但未向被绑架人之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直接让人质指出财物地点而取得财物的属于抢劫。

12、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论。因凶器是看不见的暴力,危害性更大,更容易引起被害人反抗而导致伤亡。这里要求凶器必须是用于犯罪的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的,如农民工为过年买了刀放在行李包里,临时起意而抢夺,因为为过年买了刀,不是用于犯罪,因此不认定为抢劫罪。骑摩托车抢夺的,如后备箱内有凶器且已经把后备箱上锁,则凶器无法随时使用。如把后备箱未上锁导致凶器随时可用,则可认定为抢劫罪。

13、聚众打砸抢,抢走公私财物或毁坏财物的属于抢劫,这是唯一的毁坏犯罪而被认定为抢劫的。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立法特例。

14、关于抢劫加重情节。

①入户的户指与外界隔离的个人生活空间,不包含宿舍。认定入户抢劫必须是入户前已经有抢劫故意,以其他目的进入户后又起意抢劫的不是入户抢劫。认定入户抢劫必须进入户内,如果用暴力或威胁把人带出户外而抢劫的不认定为入户抢劫。如站在户外发出威胁的。

②公共交通工具指的是涉及不特定人安全的交通工具。规模大的出租车可以认定为公共交通工具,但小出租车不是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要求是从事客运的。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抢劫要求被害人和犯罪人要同时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如果站在公共交通工具里面而对公共交通工具外面的人抢劫的不能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抢劫不要求对乘客全部抢遍,哪怕只有一个乘客被抢劫也是在公共交通工具抢劫。

③抢劫金融机构的标准不是暴力发生在金融机构,而是犯罪对象针对金融机构的金融资金,如运钞车。对于金融机构金融资金以外的财产抢劫的,例如抢劫金融机构的经营工具的不是抢劫金融机构。抢劫银行中的客户或刚从银行出来的客户也不是抢劫金融机构。

④认定三次以上抢劫的,无时间限制,只有次数的限制。一次抢劫指只要抢劫未中断就算一次,但要求每次抢劫都是既遂。

⑤认定持枪抢劫中的“枪”必须是真枪且要显示给被害人。不显示给被害人的的不得认定为持枪抢劫。

⑥认定为抢劫特殊物质要求主观上明知或应当明知是特殊物质而抢劫。若主观上不知是特殊物质而抢劫的不是抢劫特殊物质。

15、如果抢夺中用力过猛,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抢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从重处罚。抢夺罪要求的是对物的暴力,即一次性或一下子的暴力。而抢劫罪要求的是对人的暴力。如果抢夺的过程中被害人已经防范,而犯罪人仍然暴力压制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则对物的暴力转化为对人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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