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辩护?
——张培鸿
一、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
会见能够解决的问题:
1、不在场
2、不知情
3、未涉案
4、生活问题
对当事人的信任及其限度:
1、把握与警方交涉的时机,避免弄巧成拙
2、是否共同犯罪,其他嫌疑人是否到案
3、证人的数量、立场
4、被害人情况
随时修正上述问题。
二、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阅卷的顺序和重点:
1、阅卷的目的
2、先从证据目录看起
3、重点针对矛盾的地方
4、注意是否遗漏了对当事人有利的材料
与公诉人沟通:
1、了解案件的调子
2、探讨可能的走向
3、控方关注的问题
4、其他需要沟通的问题
根据个案情况决定是否在此阶段向控方提交书面意见。
调查取证问题:
1、无法毁损灭失的证据,先告知司法机关
2、可能毁损灭失的证据,有两人在场的情况下先行提取
3、书证必须在内心确定为真的情况下才能向司法机关提交
4、不提倡向证人制作笔录,可由其自书或直接向法院申请出庭
三、法庭审理
开庭前的准备:
1、再次阅卷,确定有利的证据未遗漏
2、再次会见当事人,沟通庭审程序及需要互相配合的细节
3、确定在开庭前五天向法庭提交证据复印件或申请证人出庭
4、通知当事人家属
法庭调查:
1、对起诉书的意见
2、向被告人发问的技巧
3、对控方证据的质证
4、被告人与律师对上述问题的分工
以上四点必须建立在为辩护观点服务的基础上。
法庭辩论:
1、与当事人合作非常重要: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
2、张弛有度和收放自如,审时度势与察言观色
3、对公诉意见的反驳和评价
4、围绕辩护规定阐述
庭审结束至宣判前:
1、回访被告人并告知家属
2、与法官保持必要的沟通
四、二审案件
上诉状宜简明扼要。
二审与一审的区别:
1、全面防守与个别突破
2、抓住一审判决的明显错误
3、退让与妥协
4、自首和立功
五、关于辩护词
1、辩护词不只是法庭辩论的发言记录,而是对整个案件的全面分析
2、辩护词与辩论提纲的关系
3、辩护词自身的价值
六、极端措施的采用问题
拒绝辩护与退庭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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