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
《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一、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要注意区分。两者在犯罪手段上是相同的,但系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犯罪,后者归类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其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骗是为了收养,拐卖则是为了获利。如果拐骗后进行出卖,则性质就应定为拐卖。拐卖的最高刑是死刑。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作人质勒索钱财,则应定为侵犯财产罪中的绑架勒索罪,最高刑也可到死刑。
二、新刑法对本罪无大的修改,只是将“十四岁”改为“十四周岁”,“男、女”改为未成年人,用语更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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