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打刑事官司找邢环中律师 【咨询(微信):13918930001】

忘记密码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2013-05-14 18:20 浏览: 1,056 views 字号:

[释义]
本罪是指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犯罪主体限于军职人员。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据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说明]
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的武器装备被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发表评论

*

* (保密)

Ctrl+Enter 快捷回复

会员登录关闭

记住我 忘记密码

注册会员关闭

小提示: 您的密码会通过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