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本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可以是作为行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行为。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条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说明]
客观上表现为违抗命令故意遗弃。出于作战需要和上级命令,或将无法正常使用的武器装备遗弃,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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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可以是作为行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行为。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条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说明]
客观上表现为违抗命令故意遗弃。出于作战需要和上级命令,或将无法正常使用的武器装备遗弃,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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