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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坐17年冤狱当事人:狱中曾两次咬舌自尽(图)

2013-05-27 17:50 浏览: 652 views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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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伟东(左)中学时的生活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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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主角之一的陈建阳的父亲在自家客厅兼厨房里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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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因蒙冤获赔者(图/东方IC)

原标题:浙江再出冤案:无辜入狱服刑17年 他为何不喊冤?

继叔侄强奸冤案后,浙江萧山出租车司机劫杀旧案也将重审。冤案频现,浙江司法系统称需反思刑案办案机制

浙江杭州萧山欢潭村的一个小院里,一棵大枣树突兀地竖立在水泥路的中间,这是主人家为了迎接蒙冤出狱的儿子,翻新了宅院后特地保留在原地的。这棵枣树栽下那一年,田伟东9岁。如今,他快39岁了。

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田伟东21岁时突然因“故意杀人”被关进监狱。若不是几个月前突然又出现真凶,他可能要背着杀人犯的名头一辈子。

5月22日,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控项生源为18年前杀害萧山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的真凶。田伟东就是因为这个案子坐的牢,就在此前一天的5月21日,浙江省高院正式对田伟东、陈建阳等五人抢劫、盗窃案提起再审,预计将于6月开庭。

严打整治中被牵进命案

事情要从1995年说起。那年3月20日,萧山农垦一场发生出租车劫杀案,司机徐彩华遇害,财物被抢。

此案发生后,萧山开始了长达近两个半月的严打整治行动。《萧山日报》曾经报道:截至1995年5月,百余名犯罪分子被收容审查。这年6月,萧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夏季治安工作会议上曾提到,“对车匪路霸、抢劫、重特大盗窃案件要加大破案力度,快侦快破”。

三个月后的8月12日,萧山坎山镇清风加油站东侧路段,又一名叫陈金江的出租车司机被杀害。

同年10月,田孝平被警察带走。随后,20岁的宾馆门卫陈建阳、21岁的饭馆厨师田伟东、19岁的水电工人王建平和20岁的轧钢厂工人朱又平,相继被田孝平指认。关于这一点,律师许德法和任德辉在二审的辩护词里曾提到,田孝平曾说,“一半是我指认,一半是公安人员指示我的。”

1996年9月28日,田伟东等五人被正式逮捕,关押在萧山看守所。1997年6月2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萧山市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举行了第一次庭审,只有田孝平认罪,判处无期徒刑,而其他四人均不认罪,并当庭翻供。这年7月,田伟东、陈建阳、王建平被判处死刑,朱又平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后除了田孝平外,其余四人均提起上诉。1997年12月,浙江高院终审判处田孝平无期,其余四人死缓。

通过指纹信息找到真凶

这一年是刑诉法“疑罪从无”原则确定的第二个年头。这个案子里,凶手最后把出租车开走了,但是这五个被判了重刑的小伙子,都不会开车。

今年1月22日的《法制日报》曾报道:“相关法官透露说,1997年,死刑案的核准权尚未收回到最高法院,浙江省高级法院在对该案件的复核过程中,发现该案的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但该案证据确实存在诸多疑点,最主要的是移送过来的材料中没有指纹证据。再说,当时也没有像现在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样的纠错机制。按疑罪从轻原则,省高院最终对5名被告人中的3人从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文中还提到:“相关法官说,人命关天。这两起案件,共有两名出租车司机被杀死,一审3名被告人被判死刑,如果当年证据真的非常确凿,高院一般是不会改判的。”

田伟东的律师——浙联律师事务所的辛本峰律师认为,尽管当时已经有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但这个原则至今贯彻得并不完全,法院依然还会选择“疑罪从轻”,因为对于抢劫杀人这样的重罪,一旦放错了凶手,法院无法承担责任。

2011年,杭州警方在组织命案攻坚战中,发现有一名盗窃前科人员的指纹信息,和1995年发生在萧山的出租车司机徐彩华遭劫杀案现场提取的指纹信息认定同一。经侦查,杭州警方于2012年12月18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项生源立案侦查。2013年1月4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项生源。

5月22日的公开审理中,项生源对当年抢劫并伤害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的事实供认不讳。律师童斌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辩护焦点集中在“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之间,因为项生源离开案发现场时,徐彩华还求他别把她扔在那里,项生源从头至尾没有杀人的念头。

审讯期间曾咬舌自尽

问田伟东当年是怎么认罪的,似乎很残忍。在萧山刑侦大队突然把他拖到城南派出所审问之后,他就从一个刚开了几个月小饭馆的个体户厨师,突然变成了“杀人犯”。

“1993年我高中毕业,参加了厨师培训,拿到厨师证后去几个小宾馆、餐馆实习。到1994年,我就和女朋友一起开了个小饭店‘肖南门’。那时候想有稳定的工作,积累之后能成家立业。开饭店还借了1万块钱,虽然这个数字在当时算很大,但那时觉得自己年轻。我才20岁,人生还有那么多年,怎么可能还不了?”他描述当时的心情。

没想到命运给他开了个玩笑。刑侦大队带走了他,他开始接受“不吃、不喝、不睡”的轮番审问。第一晚,他怒而用头撞门,缝了三针,上半件衬衣全都染红。

浙江省司法系统的有关负责人,后来也承认了刑讯逼供的存在。田伟东向羊城晚报记者描述,他经常被脱掉衣服、裤子后打,电警棍电击导致他浑身皮肤起泡,有人用毛巾包住粗木棍打他头,用皮带头抽他手指,用方便面附赠的叉子刮他胸肋部直到出血……

这期间,他曾经咬舌自尽。被送到医院,舌头缝了5针。后来他又咬舌头,缝线崩断……

1997年7月11日,田伟东、陈建阳等被判死刑。“听到死刑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回到‘笼子’里,一个老乡一边哭,一边给我洗脚镣,说怎么会是这个结果。我不知脑子里在想什么,就一直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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