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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路上的“冷思考” ——上海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深度调查(2013年7月14日人民法院报第3版头条)

2013-07-16 00:07 浏览: 702 views 字号:
 
 
    禁毒,需要一种勇气和智慧。在禁毒战役中,司法部门面对的是“毒瘾一来人是狼,卖儿卖女不认娘”的堕落灵魂,随之而来的还有光怪陆离的各色毒品犯罪。如何更有效地遏制暗潮涌动的毒品交易,如何尽量减少因毒品引发的次生性犯罪,上海法院正以冷静的观察和思考求索着答案。
    毒瘾上身不人不鬼 轻刑罪犯人数激增
    30岁的阿杰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刑满释放后,游手好闲的他整天在家“啃老”,在得知父母将家中的一套房屋出售后,阿杰不依不饶地向父母要钱,不堪忍受的老人最终拿出70万元给了儿子。
    钱一到手,阿杰便与狐朋狗友一起吸毒赌博,70万元转眼消耗殆尽,伤心欲绝的父母挥泪离开阿杰,断绝了对儿子的财产资助。
    没钱吸毒的日子是难熬的,阿杰想出了“焚烧自家财物迫使父母给钱”的主意。2012年11月的一个下午,阿杰用打火机点燃报纸后直接扔在床上,然后关上门扬长而去。火势越来越猛,并逐渐蔓延到邻居家,发现险情的邻居立即报警,消防人员和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扑灭大火,而此时的阿杰混在人群中冷眼旁观。
    2013年6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阿杰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看着身穿囚服的儿子,阿杰的父母欲哭无泪。
    阿杰的冷漠令人吃惊,然而因吸毒而变得丧心病狂、失去人格尊严的瘾君子又何止阿杰一个。
    内蒙古人钱某因毒瘾发作又没钱购买毒品,在地铁出口处看见一名女性手持iPhone4手机打电话,随即上前抢走手机,后法院以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毒瘾上身的蒋某因毒瘾难耐,手持菜刀前往“老卖主”一女子处张口索要毒品,遭拒后,蒋某举刀向女子头部砍去,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因吸毒而被数次收容劳教的薛某、金某为凑钱购毒,在短短三个月间单独或结伙盗窃各类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多达10次,后法院以两人犯盗窃罪、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和六个月;
    放火、抢夺、盗窃、抢劫,因“毒”引发的恶性犯罪令人瞠目,更加令人啼笑皆非的是2013年发生在闵行区的一起寻衅滋事案。
    四川籍来沪打工人员陈某在闵行区一处出租屋内吸食冰毒,突然看见一个“鬼”走出家门,陈某手持菜刀追赶出去,并跟随“鬼”走进邻居小王的屋子,当他瞅见“鬼”正附在午睡中的小王身上时,手持菜刀上前“打鬼”。经司法鉴定,陈某系完全行为能力人,当日突发癫狂系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因吸毒产生幻觉并不影响其刑事责任能力。2013年5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近三年全市毒品犯罪案件量刑进行调研后发现,在案件总数以及被定罪总人数攀升的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轻刑的毒品犯罪人数激增,2011年较2010年上升8.7%,2012年较2011年上升近30%。而在毒品罪犯中,有前科劣迹者占将近一半,2010年至2012年,判决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有前科劣迹者占到毒品罪犯人数的百分比分别为46.86%、48.6%、51.9%。另据统计,毒品犯罪的重新犯罪率高达31.17%,远远高于刑事案件总体的重新犯罪率。
    “外籍运毒”眼花缭乱 公路快递成新渠道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一名尼日利亚籍男子从卡塔尔多哈搭乘卡塔尔航空公司QR888班机抵达机场。很快,海关人员从其携带的黑色轴承中空圆筒内查获11包用透明塑封袋包装的粉末。经鉴定,其中395.5克白色粉末中检出可卡因成分,含量为42.6%;585.88克淡黄色粉末和1007.73克黄色粉末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分别为46.48%和31.32%。
    在接受法庭审判时,该男子声称他对随身所携带轴承中藏放有毒品并不知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名尼日利亚男子采用高度隐蔽方式携带大量毒品入境,对其行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又没有证据证明其系受蒙骗作案,应当推定其主观上对携带毒品是明知的。法院遂判决其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获的毒品等予以没收。
    无独有偶,越南籍女子从越南胡志明市搭乘FM838航班抵达浦东,被海关人员从其携带的四件衣服的纽扣里查获用透明塑料纸包装的白色粉末多达204包。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鉴定,上述白色粉末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582.9克,海洛因含量为48.63%。
    该女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事先并不知道携带的衣服里藏有海洛因,她曾有过怀疑,认为他人支付签证费、机票费及提供其在中国吃住并承诺给予250美元好处费,却仅让其带几件普通衣服到中国,似乎有违常理。但由于自己缺钱,所以便同意带上衣服。法院最后判决这名女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及驱逐出境;查获的毒品、手机等予以没收。
    不到半年,另一名越南籍女子从柬埔寨金边搭乘上海航空公司FM834航班抵达浦东机场,入境时被海关人员从其所穿拖鞋内查获用蓝色包装纸包装的粉末2包。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鉴定,上述净重489.14克的粉末中检出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为55.35%。该女子供述自己是受一个叫“明姐”的人委托带鞋子样品来中国,答应回去后给她400美元报酬,并为此办理了签证。直到被海关查获才知道拖鞋内藏有毒品。这名女子同样因为走私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及驱逐出境,查获的毒品等物均予没收。
    藏毒的轴承、海洛因纽扣、特制的拖鞋,走私毒品的形式层出不穷,令人叹为观止。而上海高院在调研中发现,由于近年来机场安检措施日益完善,毒品罪犯已逐渐减少利用航空贩运毒品的方式,转而将目光转向公路,采用乘坐长途汽车、租用私家车等更加隐蔽的方式运送毒品。据统计,上海近三年来审理的贩运毒品案件中,约80%采用了公路方式运送。此外,由于邮政、快递、物流等行业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部分涉毒人员开始利用现代物流渠道进行犯罪活动,隐蔽性极大。
    “团伙贩毒”疯狂不止 白领加入吸毒人群
    2013年,上海高院二审裁决了一起特大毒品案件。
    46岁的无业人员应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后因病暂予监外执行。2009年8月应某重拾旧业,伙同朋友彭某共同贩卖、运输毒品,应某先后将185.85克甲基苯丙胺交由彭某贩卖,同时应某先后多次将甲基苯丙胺出售给任某、戴某共计104克。
    2011年3月,应某告知朋友周某自己将去四川购买冰毒,随后将37.42克甲基苯丙胺、1.1克咖啡因和6万元交给周保管。翌日,应某又将购毒一事告诉朋友陈某,将28克甲基苯丙胺交陈保管。与此同时,应某向朋友戴某说起自己将去四川购买毒品,戴某出资9万元并提供索纳塔轿车一辆用于应某购毒。应某的朋友刘某、张某、任某在明知应去四川购毒的情况下与应某一起轮流驾车前往。
    2011年3月,这个猖狂的贩毒团伙被抓获,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甲基苯丙胺9955.13克、现金79万余元、车辆、手提电脑、农业银行储蓄卡、银行网络U盾、电子秤、点钞机等。
    法院审理后,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应某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余刑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戴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应某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2月,上海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应某的上诉,维持原审各项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上海高院深入分析发现,像应某这样的毒品犯罪团伙化趋势已经日益明显。如被告人胡某制造毒品案中,与湖南、江苏、陕西等地的毒品原料供应者相互勾结,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从购买原料到制毒、贩毒“一条龙”的毒品犯罪体系,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将近4万余克;被告人李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中,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超过24千克;被告人范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中,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16.4千克;被告人赵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中,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将近12千克。这些案件中涉毒数量之大为历年罕见。
    与此同时,近年来的涉案毒品种类已经由过去以海洛因、大麻为主,转向以甲基苯丙胺(“冰毒”)等化学合成类毒品为主,这些新类型毒品制造方法简单、成本较低,而且对人体刺激更加明显、吸食更加便捷。由于对这些新型毒品危害性认识不足,吸毒人群呈现大众化发展趋势,例如不少白领为增加精力、追求刺激等原因也参与吸食、注射新型毒品,使得毒品消费市场规模日趋扩大,从而直接导致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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