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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

2014-04-26 21:55 浏览: 641 views 字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对另案处理适用的范围、程序以及检察机关对另案处理适用的审查监督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另案处理的五种情形,即: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办理的;

(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

(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

(五)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需要继续侦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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